A石油公司某加油站油罐长期使用,油罐表面生锈严重,油罐内积聚的油垢需要清理干净。为此,A石油公司与B建筑安装公司签订了加油站维修施工合同。在公司施工队维修过程中,施工人员对地下储气罐进行了加压操作,但储气罐内残留的部分油气,加上施工人员过度加压,储气罐爆炸,造成一名加油站施工人员和一名路人死亡,多人受伤。事故原因如下:一是B建筑安装公司没有规范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B建筑安装公司和A石油公司没有派人监督项目;三是施工人员没有基本的专业知识,盲目施工,未经图纸和方案组织气密性实验。
《安全生产法》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向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他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损害的,与承包人、承租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